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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和發明是兩個有密切關系的名詞,沒有實驗室,自然科學就會枯萎;科學家一經離開了實驗室,就變成戰場上繳了械的戰士。——巴斯德
實驗是你研究的基石,
實驗室是你的武器,
實驗結果是你最疼愛的孩子,
而我們時刻惦念著你的安全。
讓我們一起翻開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安全教育手冊》
好好學習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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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試驗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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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內試驗安全一般規定
1.實驗室內嚴禁使用木制配電板、閘刀開關、花線電線。
2.嚴禁在實驗室潔凈區域鋪床睡覺。
3.嚴禁將食物儲藏在實驗室的冰箱或冷柜內。
4.嚴禁在實驗室存放大量氣體鋼瓶。
5.在易燃易爆場所不能穿帶釘鞋。
6.不得帶著實驗防護手套開門、翻閱書籍、使用電腦。
7.實驗室要經常通風,保持實驗室干燥,避免儀器設備受潮、霉變,雨天避免開窗,避免線路及儀器受到損壞或發生意外。
8.安全事故處理應本著先人后物的原則,果斷地、堅決地快速處置。
9.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搬弄儀器、設備,以及擅自開始實驗。實驗時,應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
10.離開實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龍頭是否關好,通風設備、飲水設施、計算機、空調等是否已切斷電源。
11.節假日或假期在實驗室做實驗必須經導師批準,并報院系備案。
(二)實驗室用火安全規定
1.計算機室、工具室、儀器室、儀器發放室、儀器修理室嚴禁吸煙。
2.對于修理儀器所用的溶劑、油料及教學實習用的油漆等易燃物品,必須遠離源、火源,遠離可燃物質,嚴防破損泄漏。
3.實驗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實驗零星備用危險物品,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實驗使用后廢渣、殘液、容器應妥善處理。
4.實驗人員正在進行試驗時,禁止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因試驗需要用火,必須經過書面申報并經試驗室主管領導批準后方準使用,同時必須落實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用火安全。
6.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爐等工具時,應做到人離火滅。不能將易燃易爆品混用。
7.實驗室不允許儲存汽油及其它易燃物品,特殊情況需要儲存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并報請保衛部門的批準。
8.實驗用電爐應指定專人管理,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取暖或烘烤衣物。使用電爐時,不得在其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工作人員不得遠離現場。
9.下班前要徹底清理工作場地,將廢水、木屑等物品打掃干凈,并切斷電源,關閉油路,熄滅余火。
10.儀器設備用電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11.實驗室滅火的方法要針對起因選用合適的方法。一般小火可用濕布、石棉布或沙子覆蓋燃燒物即可滅火。
12.當發生火情時盡快沿著疏散指示標志和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離開火場。
13.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實驗室禁止使用明火。
14.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時,一律認為有電,不能盲目觸及。
15.火災對實驗室構成的威脅最為嚴重,最為直接。應加強對火災三要素(易燃物、助燃物、點火源)的控制。
16.易燃、易爆氣體和助燃氣體(氧氣等)的鋼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并應遠離熱源和火源,保持通風。
(三)化學藥劑與化工用品安全規定
1.試驗人員因為試驗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劇腐化學藥劑或化工用品時,按有關規定領取和存放,建立申報 審批和安全使用制度,嚴格按照領取、使用、保管辦法執行,做到專人負責,安全保管,安全使用,可防可控。
2.不得隨意丟棄用過的實驗藥品和容器,使用時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危險廢棄物是指有潛在的生物危險、可燃易燃、腐蝕、有毒、放射性的對人環境有害的一切廢棄物。
4.劇毒品管理應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人雙鎖"),精確計量和記錄劇毒品的使用情況,防止被盜、丟失、誤領、誤用。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和當地公安部門。
5.化學廢液要回收并集中存放,不可倒入下水道。
6.實驗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及時送學校廢棄物中轉站,最后由學校聯系有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理。
7.加熱和蒸餾有易燃試劑的實驗時,不能用明火。
8.接觸化學危險品、劇毒以及致病微生物等的儀器設備和器皿,必須有明確醒目的標記。使用后及時清潔,特別是維修保養或移至到其他場地前,必須進行徹底的凈化。
9.使用化學藥品后須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四)試驗儀器操作規定
1.在實驗室同時使用多種電氣設備時,其總用電量和分線用電量均應小于設計容量。
2.不使用絕緣損壞或接地不良的電氣設備。
3.實驗室內的電線、開關、燈頭、插頭、插座等一切電器用具,要經常檢查是否完好,有無漏電、潮濕、霉爛等情況。一旦有問題應立即報修。
4.不可以用潮濕的手碰開關、電線和電器。
5.移動某些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要切斷電源。
6.計算機使用完畢后,應將顯示器的電源關閉,以避免電源接通,產生瞬間的沖擊電流。
7.使用電氣設備時不可以用兩眼插頭代替三眼插頭。
8.實驗結束后,要關閉設備,斷開電源,并將有關實驗用品整理好。
9.實驗儀器使用時要有人在場,不得擅自離開。
10.實驗時,如果設備出現意外,應立即停機。
11.嚴格執行實驗室的規章,實驗期間,外來人員不得入內。
1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應立即斷電,進行急救。
13.請勿把儀器存儲或放置在液晶顯示器會長時間受到直接日照的地方。
14.請勿讓噴霧劑、液體和溶劑沾到儀器或探頭上,以免損壞儀器或探頭。
15.使用時請帶靜電環。
16.接線時,要用合格的電源線,電源插頭、插座。電源線接頭要用絕緣膠布包好。
17.大型儀器使用中,應注意儀器設備的接地、電磁輻射、網絡等安全事項,避免事故發生。
18.電爐、烘箱等用電設備在使用中,使用人員不得離開。儀器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可以插、拔、接電氣線路。儀器設備用電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19.實驗結束后,要關閉設備,斷開電源,并將有關實驗用品整理好。在清潔、維修儀器時,應先斷電并確保無人能開啟儀器。不能用濕布擦電源開關和帶電設備,不要用濕手 接觸電源。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時,一律認為有電,不能盲目觸及。
20.禁止在實驗室使用明火電爐取暖,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實驗過程中,實驗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切斷電源,查明原因以防事故擴大。
21.在實驗室同時使用多種電氣設備時,其總用電量和分線用電量均應小于設計容量。為避免線路負荷過大,而引起 火災,功率 1000 瓦以上的設備不得共用一個接線板。使用大功率的實驗設備前,要檢查線路是否接地。不使用絕緣損壞 或接地不良的電氣設備。
22.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拆卸實驗儀器和設備。 儀器設備發生故障后,必須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詳細登記。
23.大型設備運行需要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場。
24.使用精密儀器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細心謹慎,避免因粗心大意而損壞儀器。如發現儀器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報告教師,及時排除故障。使用后必須自覺填寫登記本。
25.對靜電敏感的儀器設備,要設備周圍靜電的影響,可采取的措施有提前釋放自己身體中積累的電荷,例如帶靜電 防護手環、使用靜電防護毯等;在重要場合鋪設防靜電地板、增加空氣中的濕度,降低靜電產生的條件。
26.物料搬運貯存時應當不得影響照明、不得妨礙機械設備之操作、不得阻礙交通或出入口、不得依靠墻壁或結構支柱堆放。
離心模型試驗安全規定
(1)將模型試驗箱安裝于試驗吊籃內,并固定于吊籃底板上,模型箱底板應與吊籃板面平面接觸,不應有起伏不平或傾斜。
(2)將各種傳感器和攝像機頭的電線連接于接線板上,并將電線固定于吊籃框架上,然后,啟動數據采集和攝像系統,檢查顯示信號是否正常,經過校核人員檢查認可。
(3)調整平衡荷重,平衡荷重質心與有荷荷重質心繞轉動軸心轉動的平衡力矩應滿足要求。
(4)離心機運行期間,未經允許,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控制室內或觸動控制按鈕。
(5)離心機轉臂轉動停止后,操作人員開啟安全門,試驗負責人和操作人員方可進入圓形離心機室內。
(6)離心機停機后,卸下模型箱和平衡荷重,并對離心 機和轉臂、吊籃、照明、攝像設備和模型箱內的模型、量測設備和輔助設備等進行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和填寫運行情況報告表。
壓力機安全操作
(1)開動設備前,要檢查壓力機的操縱部分、離合器和制動器是否處于有效狀態,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整好用,曲柄滑塊機構各部有無異常。發現異常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不得帶病運轉,嚴禁拆卸和損壞安全裝置。
(2)正式作業前須經空轉試車,確認各部分正常后方可工作。開機前應清理工作臺上一切不必要的物品,防止開車振落擊傷人或撞擊開關引起滑塊突然啟動。
(3)操作必須使用工具,嚴禁用手直接伸進模口取物,手用工具不得放在模具上。
(4)在模口區調整工件位置或揭取卡在模內的工件時,腳必須離開腳踏板。
(5)多人操作同一臺壓力機應有統一指揮,信號清晰,待對方作出明確應答,并確認離開危險區再動作。
(6)突然停電或操作完畢應關閉電源,并將操縱器恢復到離合器空擋,制動器處在制動狀態。
(7)對壓力機進行檢修、調整以及在安裝、調整、拆卸模具時,應在機床斷開能源(如電、氣、液)、機床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并在滑塊下加放墊塊可靠支護。機床啟動開關處掛牌通告警示。
PIV 流速測量中激光使用安全
(1)進行激光發射前,所有處于激光區域的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適當的激光安全護眼裝置,包括沒有直接使用激光系統的人員在內。
(2)當電源開啟時,禁止直視激光的輸出端口。
(3)設置激光器和所有光學部件時應使之離開眼睛所在平面。
(4)禁止在激光處于活動狀態時安裝或終止激光器或準直器。
(5)光器與激被處理材料之間的相互作用也會產生高強度紫外線和可見光輻射,為了防止眼睛被可見光輻射損傷,切記不可隨便取下激光器外罩。
(五)重點實驗室安全守則
燃料特性分析實驗室安全守則
建立合理、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是確保實驗室進行正常科研工作的必要條件,也是實驗室建設的重要內容。本實驗室系教師及研究生教學與科研場所,為了確保安全,以利正常教學與科研工作,特制定以下守則:
1.除經批準外,任何教師和研究生不得接納外部人員到本室學習或實驗,更不得使用本室設備。
2.使用電器(特別是電爐、烘箱、加熱設備、空調等) 時不得離人,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3.本實驗室應確保干燥,嚴禁用水,實驗室內水龍頭禁用,藥劑的預處理等實驗請在另外的實驗室完成。
4.無論何時(特別是晚上),最后離開實驗室者必須查驗門窗,待安全后方可鎖門離開。每天下班時,須檢查水、電、氣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5.通宵實驗或需在實驗室過夜時必須經該室負責人同意。
6.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吸煙,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
7.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8.凡使用高溫、燃氣、電熱設備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使用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須至少兩人同時操作。
9.貴重儀器使用前必須接受使用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
10.使用實驗室時不得亂動與自己實驗無關的設備、藥品,實驗結束后清理好相關儀器配件,放回原處。
11.實驗結束后須及時關閉氣體閥門,尤其是氫氣、氧氣和液氮,嚴防泄露。
汽輪機與振動實驗室安全守則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與防護工作條例》和《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制度》,特制定汽輪機與振動實驗室安全守則。本守則適用于在汽輪機與振動實驗室工作的人員。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自覺遵守。
2.實驗中若發生設備儀器故障或其它事故,應立即切斷相關電源、水源等,停止操作,保持現場,并告知實驗室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修。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進行實驗。
3.使用水流的實驗,整個過程不能離人,所有與水流相連接的儀器在使用過程中要特別留意,避免發生水淹事故, 禁止在夜間使用水流做實驗。
4.使用電爐、電熱器、微波爐時不能離人,禁止使用明火。
5.需要儀器在夜間運行,須告知實驗室管理人員。使用人有責任檢查這些儀器是否運行正常。
6.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需要穿著工作服,長發要盤起。必要時須戴好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
7.保持實驗室工作區域的整潔,不得有障礙物,影響通行,維護走道暢通。不要把衣帽、書籍放在凳子上。及時清理垃圾。
8.盡量避免單獨一個人做實驗和深夜做實驗。因為一旦發生意外,很可能會因周圍無人而得不到及時救助,使危險程度加大。如果需單獨做實驗,須注意:1)工作中如沒有特別的危險,告訴親友你去哪里,什么時間回來。一時回不去,要通知對方;2)工作中如有潛在的危險,在工作的附近一定要有其他的人,并告知對方你的存在。
9.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有責任最后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把水、電、煤氣的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10.禁止在實驗室做飯、就餐、吸煙。
11.未經指導教師許可,研究生不得搬動儀器、設備,擅自開始實驗。
12.實驗室的鑰匙未經許可,嚴禁擅自配制。一旦發生事故,私自配鑰匙的人將承擔相關的責任。
電子信息實驗室安全準則
1.電烙鐵使用時應注意溫度的控制,芯片焊接時溫度控制在 300℃,電阻、電容、電感一般控制在350℃~400℃。
2.電烙鐵使用時不能亂甩焊錫,及時放回烙鐵架用完時切斷電源,周圍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3.使用電吹風時吹芯片溫度控制在 300℃,電阻、電容一般控制在 350℃~400℃。
4.電吹風使用完后放在吹風機支架上,不得將風口對著人體。
5.電吹風不需使用時記得斷開電源,周圍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6.實驗開始時,先按照規范的操作流程完成設備之間的連接,檢查無誤后接通電源,實驗結束后先斷開電源。
7.使用萬用表注意所選量程的大小必須大于被測參數理論值,否則很可能會損壞儀表。
8.實驗室電腦使用U盤拷貝資料,應先對U盤殺毒,防止病毒感染。
9.示波器的探頭校準時,將地線頭子接地。
10.帶電測量防止連電,表筆不要打滑,可將表筆磨尖或頭上綁上針。
11.拆卸變頻器必須等停電后直流電壓消失后再進行。
12.檢修帶大電容電子板時,首先對電容進行自放電。
13.拆卸設備時確保螺栓、設備部件擺放有序,不能造成螺栓或部件裝配不全。
14.接觸敏感元件電路板前人體先對地放電,盡量避免手直接接觸 CUVC 板和靜電敏感元件。
15.更換敏感元件時,電烙鐵必須接地或切斷電源再進行焊接。
16.檢查進線熔斷器是否匹配,直流進線端子及三相輸出端子是否存在短路或對地現象。
17.變頻器送電試驗時必須檢查接線是否正確,先接通24V電源,調試 CUVC板,無故障后再送直流電。
18.直流穩壓源輸出端短路,穩壓源內部處于一種高功耗狀態,長時間的短接會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
19.高頻信號發生器使用完畢時注意放置干燥通風處,以免受潮。
20.容易受靜電影響的緊密儀器使用時,不得梳理頭發, 接觸儀器時按規定佩戴靜電手環、穿戴靜電服。
21.各種精密儀器(包括高頻信號發生器、頻譜分析儀、高頻示波器)放置在不受環境干擾、比較安全的地方和專用 儀器室內堅固的臺上。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 防腐蝕和防止高溫熱源的影響。
22.一般同型號的幾臺穩壓電源在串接使用時,每一臺的輸出電壓不得大于 24V。
23.幾臺同型號的穩壓電源在串接使用時,疊加的臺數不超過 6 臺。
24.同型號的幾臺穩壓電源在串接使用時,負載電流不應超過單個電源的額定值 2A。
25.DSP開發實驗箱實驗時,確認各設備之間連接無誤后接通電源。
26.實驗箱實驗操作完畢后,將實驗箱內的東西擺放于指定位置,實驗箱歸置整齊后放回原處。
27.微波測量儀器由于受外界干擾比較強,操作時要具有防靜電工作臺、座椅,
28.穿防靜電服,佩戴靜電手環。
29.使用功率計時要注意輸入口輸入功率不得超過其允許的范圍。
30.功率計使用時注意測試測試放大類模塊必須在其輸入口串接合適的衰減器。
31.測試放大器額定功率時儀器的聯接,將低頻信號發生器的輸出信號用金屬屏蔽線傳送到被測放大器的輸入端,被測放大器的輸出端接規定數值的負載電阻,如果需要觀察放大器的輸出波形,還可以在負載的兩端并接示波器。聯接放大器、儀器的導線一律應采用金屬屏蔽線。
32.高頻信號發生器通電前,檢查旋鈕位置,把載波調節、輸出-微調、輸出-倍乘和調幅調節等旋鈕逆時針方向旋到底。電壓表(V 表)和調幅度表(M%表)做好機械零件。
33.禁止使用屏蔽效果不好的電纜線,且不能靠近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天線、射頻功放等。
給排水實驗室化學藥品安全
試劑
1.有機:使用三氯甲烷、四氯甲碳、乙醚、苯、丙酮、己烷等低沸點有機溶劑時,一定要遠離火源和熱源.。裝有上述試劑的試劑瓶應封嚴,并放在陰涼處保存。使用有毒有機溶劑時應在通風櫥內操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無機試劑:濃酸、濃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使用濃硝酸、濃鹽酸、濃硫酸、高氯酸及氨水時,應在通風櫥中操作。如上述試劑濺到皮膚上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NaHCO3或 5%H3BO3沖洗。
3.標識:自配試劑應貼標簽,并注明化合物名稱、濃度、配制日期,以及配制人姓名。
廢液處理
廢棄的溶液應按有機及無機進行分類,嚴禁將不同類別的液體混放在同一個瓶中。裝有廢液的容器必須具有明顯的標識,標識上應注明該廢液的名稱、組成、濃度、日期及該溶液廢棄人的姓名。將裝有廢液的容器放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嚴禁將有毒、有害、強腐蝕性試劑及液體倒入水池中。廢棄的洗液不得倒入下水道,應裝入試劑瓶統一處理。洗滌液的配制
1.鹽酸-乙醇溶液
取一定體積的鹽酸(36%),將其倒入等體積的乙醇(95%)中,混勻備用。用于洗滌被帶色有機物污染的比色皿及玻璃儀器。
2.重鉻酸鉀-硫酸洗液
稱取 10g 重鉻酸鉀(工業純)于 400ml 燒杯中,加入少量水溶解后,慢慢地加入 200ml 硫酸(工業純),邊加邊攪,混勻備用。用于洗滌被有機物污染的玻璃儀器。
安全條例
第一條經常檢查實驗室水管、電路、氣體管路是否有破損,老化等,發現后及時向給水排水實驗室反映,積極采取措施解決。對長期用不著管路和電源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堵死、擰緊等)。消防器材置于固定位置,實驗室每個人都應熟悉和掌握其特性和正確使用方法,發生意外情況進能做緊急處理。
第二條經常注意實驗室內空氣流通。凡發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操作,并根據其特性,戴上眼鏡或防護面罩,或戴上手套、操作后及時清理實驗臺面。
第三條實驗安全常識。原則上進入實驗室的每個實驗人員都應穿實驗服,離開實驗室即應脫下。工作服應經常保持整潔。禁止穿工作服進入食堂或其它公共場所。在進行任何有可能碰傷、刺激或燒傷眼睛的工作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進行實驗操作時應戴實驗手套。經常接觸濃酸、濃堿的工作人員還應戴工作帽。
第四條化學藥品的安全。
1.實驗室內的每瓶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試劑相符的標簽、并標明試劑名稱、濃度及配制日期或標定日期。特別是易燃、易爆和劇毒藥品必須妥善保管,設立危險品標志,使用時注意安全操作,并同時通告實驗室其他人員。
2.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乙醚、丙酮、濃硝酸、濃鹽酸、濃氨水)時,尤其是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時,應先用流水冷卻后蓋上濕布再打開,切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沖出發生事故。
3.取下正在加熱至近沸的水或溶液時,應用玻璃棒進行攪拌,驅除氣泡,或用燒杯夾將其輕輕搖動后方可取下,防止突然產生大氣泡并飛濺傷人。煮沸有大量沉淀的液體時應用玻璃棒不斷攪拌,以免發生爆沸。
4.高溫物體(例如剛由高溫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干凈的耐火石棉板上或瓷盤中,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卻。
5.搬運大瓶(或壇裝)酸、堿或腐蝕性液體時,應特別小心,注意容器有無裂紋,外包裝是否牢固,搬運時最好用手推車。從大容器中分裝時應用虹吸管移取,不得將10公斤以上的玻璃器皿用手來傾倒。
6.實驗室不得存放大量易燃藥品和廢液,例如:汽油、乙醇(包括甲醇)、乙醚、苯類、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機溶劑等,對少量易燃藥品應放在遠離熱源的地方。注意其盛裝容器的密封性,以防揮發后的氣體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使用易燃藥品時,附近不得有明火、電爐及電源開關,更不得在明火或爐上直接加熱。
7.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硫酸徐徐注入存有冷卻水的耐熱玻璃杯中,不得將水倒入硫酸中。否則將引起爆炸與燒傷事故。凡是在稀釋能放出大量熱的酸、堿時都應按此規定操作。
第五條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程。
1.氧氣是強烈的助燃氣體,氧氣瓶一定要嚴防與油脂接觸。開啟氧氣瓶的扳手不得有沾有油脂,以免引起火災或爆炸。
2.搬運氧氣瓶時,應先裝上安全帽,不可使氣體受到震動或撞擊,以防止爆炸。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氧氣瓶一般應直立放置,且必須安放穩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氧氣瓶不得與電線接觸,也不得放在靠近加熱器、明火或暖氣附近、以及陽光直射的地方,以防止氣體受熱膨脹引起爆炸。
5.開啟壓力表閥門時要緩慢,氣流不可太快,以防沖壞 儀器或引起著火,爆炸。
6.氧氣瓶內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 0.1~0.2MPa 的氧氣,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第六條實驗廢品安全。實驗廢品包括實驗使用后廢棄的藥品、器皿、手套等物品,管理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廢品嚴格禁止扔入生活垃圾筒。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廢品必須收入特定收藏容器并標注時間、內容物介紹。使用人對廢品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1.一切不溶固體或濃酸、濃堿溶液嚴禁倒入水池,以防堵塞和腐蝕水管;處理后的濃酸、濃堿廢液,必須先將水龍頭打開才能倒入水池。
2.含有六價鉻的廢液應先將鉻還原成三價后(加放鐵屑)再稀釋排放。
3.含有氰化物的廢液不得直接倒入實驗室池內,應在加入氫氧化鈉強堿(pH>12)后再加入硫酸亞鐵溶液生成無毒的亞鐵氰化鈉后再排放。
4.大量有機溶劑廢液不得排入下水道,應盡可能回收或集中處理。一切廢液如含有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則應先行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系統。
怎么樣,各位小伙伴,在看到了這么多實驗規范后,是不是覺得又多長了一些見識,在以后的實驗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按照規范來做,不要主觀臆斷,保障實驗安全,就是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大家務必重視哦!
? 長理研言 ?
Changli-Yanyan
本期編輯 | 胡倍菱、李小偉
指導編輯丨張家慧
審稿編輯丨王婧姝、譚心順、牟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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