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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實驗室須知
一、物理所緊急情況處理須知
(一)緊急情況處理小組的構成
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分三個級別:
1、現場應急處理小組:研究組組長、安全員。
2、部門應急處理小組:部門負責人、研究組組長和安全員。
3、研究所應急處理小組:主管所長、相關部門負責人。
(二)緊急情況處理程序
實驗室出現安全緊急情況時,現場人員要迅速根據緊急突發情況處理預案開展工作,同時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現場應急處理小組成員。現場應急小組負責指導、參與緊急情況處理。
火警:119
急救:120
所24小時值班:8264 9999
中控室:8264 9302
衛生室:8264 9539
配電室:8264 9375
水暖班:8264 9373
(四)緊急突發情況處理預案
· 漏水
1、如因水龍頭損壞或上水管破裂而導致的漏水,安全員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實驗室,以防觸電。
2、緊急通知后,如有必要,應急小組有權決定關閉相關的水閥和(或)總電開關。
3、現場應急小組負責指導清理漏水現場。
· 防火
1、發現火情立即通知周圍的人。
2、如果火勢較小且現場有兩人以上,可使用滅火器滅火。
3、如果火勢很大且出現下列情況,不要使用滅火器滅火:
√ 現場只有一個人;
√ 發現煙霧顏色可疑;
√ 呼吸困難,咳嗽或者惡心、反胃。
4、如果衣服著火,可用手護著臉部躺倒地上滾動撲滅。也可啟用附近緊急噴淋器。
5、啟動火警警報,關閉防火門,阻止火勢的蔓延。
6、接警后,應急小組應首先組織人員按照預先設定的程序和路線撤離到安全地帶。切斷實驗室電源。必要時所應急小組有權組織全所人員撤離。
7、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
8、應急小組組織人員撤離后,負責組織滅火或控制火勢蔓延。
9、必要時,應急小組可直接撥打119火警和120急救尋求幫助。
10、如遇爆炸失火而導致人身傷害的,應首先安排搶救受傷人員。
11、研究所應急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后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并由到位的最高負責人擔任現場總指揮。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滅火。必要時,協助消防人員滅火,并有權決定切斷整個樓層或樓宇電源。
12、應急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樓宇封閉及重新開放時間,并在樓宇顯要位置張貼通知。在得到正式通知前,不要進入發生火災的建筑物。
· 觸電
1、發生觸電事故后,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2、如果系嚴重觸電事故,應立即通知醫生。
3、觸電搶救應爭分奪秒,現場人員應按照專業人員的指導迅速實施救護。
· 灼傷
1、如濃酸、濃堿、強氧化劑等腐蝕性化學試劑噴濺到身上,必須立即到緊急淋浴器下用大量的水沖洗15分鐘,然后送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和處理。
2、如果系大量的腐蝕性化學試劑噴濺到身上,應脫掉所有的衣物(包括鞋),然后在緊急噴淋器下沖洗15分鐘,然后送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和處理。
3、如果腐蝕性試劑濺入眼內,首先用洗目器以大量的水沖洗15分鐘,如必要,找人幫忙撐開眼瞼,以保證徹底的沖洗,然后送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和處理。
4、如為燙傷,首先指導傷者用大量的冷水沖洗,啟用急救藥箱,用醫用紗布簡單包扎,然后送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和處理。
5、化學品灼傷,即使沒有特別嚴重的癥狀,也應該向醫生咨詢,有些危害具有一定的滯后性。
· 外傷
1、出現割傷事故可啟用急救藥箱,如果是輕微割傷,清理創面后進行包扎。
2、如果是嚴重割傷,做止血處理后迅速送醫院治療。
· 化學品中毒
1、實驗中出現急性中毒事故,要沉著冷靜,根據現場情況果斷處置。
2、現場應急小組在有防護的條件下,立即將中毒人員轉移到樓外空氣清新處,進行急救處理,聯系并迅速轉送醫院。
3、如果是氣體中毒,必須馬上組織樓內人員撤離到樓外。必要時,部門負責人通知全樓人員撤離。
4、應急小組在有防護的條件下,進入室內消除有毒氣體源并打開向外的窗戶,打開排氣扇,關閉走廊門。如有可燃性有毒氣體,不得開啟排氣扇。
5、如為不慎吞入液體或固體有毒物質,應急小組可考慮首先指導催吐,通知并迅速轉送醫院緊急處理。
6、對有毒液體、固體散落的,應急小組應在有防護的條件下進行認真清理。
7、對有毒氣體泄露的,應急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樓宇封閉及重新開放時間,并在樓宇顯要位置張貼通知。
· 地震
如果位于室內:
1、迅速藏于室內結實的桌子下面。如果室內沒有可供藏身的地方,可選擇蹲于堅固的墻角處。如果在走廊里,可貼墻坐下。
2、迅速遠離窗戶等可能墜落到身上的物體。
3、保護好頭部。
4、不要使用電梯。
5、地震晃動期間不要試圖離開建筑物。
6、可能的情況下,關閉各種閥門。特別是有可能造成泄漏的危險氣體。
如果位于室外:
請盡量處于空曠處,遠離高層建筑物、樹、高壓線等。
二、物理所安全管理分級責任制
物理所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所務會指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和協調全所安全管理工作。安委會下設六個專業工作小組,辦事機構為安委會辦公室。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編制物理所《實驗室安全手冊》,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綜合處。物理所綜合處為本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部署全所的安全管理總體規劃和組織實施。
1、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分級安全責任制。在每一級安全責任制中,采取第一安全責任人制度。研究所安全負責人為物理所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研究組組長為本研究組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2、研究所、各研究室。各研究組及職能管理部門和所屬其它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均須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本單位的安全員。
3、每間實驗室(辦公室)必須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該房間的安全責任人。
4、與實驗室相關的網絡等安全規定由安委會工作小組制定。
5、與實驗室相關的保密安全管理規定由所保密委員會制定。
(一)所安全管理部門責任
1、確定、部署研究所安全管理總體規劃。
2、定期檢查、維護、更新公共區域的安全設施。
3、定期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及時發現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
4、向全所提供實驗室安全方面的技術支持。
5、負責所內人員的安全培訓與考核。
6、編寫和修改有關實驗室安全的要求和規定。
7、調查、處理重大的實驗室安全事故。決定是否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
8、負責組織全所安全工作的總結、考評與獎懲。
(二)第一安全貴任人責任
1、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首要責任,確保本單位有一個安全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2、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經常性的對內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督促本單位人員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4、負責本單位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房間安全責任人。
6、督促本單位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規程細則的編寫、張貼、學習和遵守。
8、調查、處理本單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員貴任
1、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2、按要求參加相關安全培訓與考核,努力提高安全專業知識。
3、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和定期全面安全檢查。
4、及時發現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匯報并督促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5、配合上級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參與上級單位組織的重大安全演習活動及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
6、負責及時處理本單位的廢棄物。
7、監督、督促房間安全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
8、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的記錄。
(四)房間安全貴任人貴任
1、熟悉所負責房間內的所有設施。
2、熟悉所負責房間內所有需要定期安全檢查的部位。
3、定期檢查房間。
房間內涉及放射性、易燃、易爆、腐蝕性、劇毒類、高溫類物品和設施的,房間安全責任人有如下責任:
1、負責提出本房間安全使用細則的建議,并報請上級安全責任單位批準。
2、監督進入該房間的人員遵守房間安全使用細則。
3、督促進入該房間的人員在實驗前后認真檢查并做好記錄。
4、督促進入該房間從事實驗的人員實驗期間堅守崗位。
5、每天下班前認真檢查房間。
6、休息日和節假日前,確保本房間設施安全關閉和保存。
7、發現安全隱患,迅速向單位安全員和負責人報告。
(五)所有人員貴任
1、熟悉工作區域安全環境;了解安全設施的使用方法;熟悉緊急安全通道。
2、熟悉并遵守研究所關于實驗室安全的規章制度。
3、熟悉并執行研究所緊急突發事件預案。
4、熟悉并遵守實驗設備安全、規范操作要求,養成良好的安全實驗習慣。
5、向安全員、部門負責人或者所保衛部門報告周圍區域存在的安全隱患。
6、向安全員、部門負責人或者所保衛部門報告周圍區域發生的安全事故。
三、實驗室水電使用和防火通則
(一)實驗室安全用水
1、禁止使用自來水代替循環水冷卻設備。
2、嚴禁私自拆、改水路。
3、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水管、水龍頭及各種接頭。
4、定期檢查水管、接頭,防止實驗室洞水;使用塑料水管或其它容易老化水管的單位要隨時檢查、定期更換水管。
5、循環水進入設備前應有過濾設施。
6、下班或離開房間前要檢查水路是否正常。
7、設備停止使用后,要關閉水閥。
(二)實驗室安全用電
1、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器產品(如電線、插頭、插座、配電箱、穩壓器、變壓器等),并定期檢查。
2、嚴禁插頭(座)延長線無保護的從過道地面通過;插座應放置在距地面30厘米以上的地方;嚴禁超負載串聯。
3、臨時大功率用電(如設備烘烤)期間,應有人員值班。
4、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進行帶電作業,防止電弧引發爆炸。
5、使用高壓電器設備工作時,要穿絕緣鞋和戴橡皮手套,并站在橡皮板上,絕不能存在僥幸心理。超過1000伏的用電設備,必須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發現有漏電清況時,應首先封閉現場,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處理。
7、各種電源開關標識要準確,發生事故時能立即斷開。
8、注意電線的干燥度,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9、在更換保險絲時,按負載合理選擇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10、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11、所有電源裝置、設備,特別是高頻設備必須有良好接地。
(三)實驗室防火
1、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第一安全責任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2、嚴禁私自在實驗室內動用明火;嚴禁在樓內焚燒物品、雜物;嚴禁在距離易燃易爆氣瓶10米內動用明火。如系必需,須報綜合處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護。
3、嚴禁實驗室隨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遮擋和挪用消防設施;嚴禁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4、嚴禁使用不合格電器。
5、重點要害部門、庫房及事故易發部位必須設有明顯防火標志。
6、經常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7、帶有火種的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外來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向綜合處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消除火險隱患。
進入實驗室工作后,除了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外,還須了解周圍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實驗樓各樓層均配有滅火器。滅火器通常位于各層樓道的兩側,存放在紅色的鐵皮箱子里。紅色的滅火器箱上有明顯的文字標示。在一些重點的實驗室里還配備有專門的小型滅火器,請注意它們的位置。
四、廢棄物的處理規定
廢棄物指在科研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也包括液態廢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廢物。危險廢棄物是指在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腐蝕性廢棄物。包括:廢藥品、有機溶劑廢物、涂料廢物、爆炸性廢物、廢酸堿、含有害重金屬廢物及上述物質的包裝物等。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從事實驗研究的人員須樹立環境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廢棄物處理方面的宣傳和教育。
2、各實驗室或課題組的安全員負責實驗室廢棄物的管理工作,包括實驗室廢棄物的收集、存放,有害、有毒廢棄物管理的監督和檢查等。
3、廢氣、廢液和固體廢物的處理按以下要求進行:
(1) 廢氣
實驗過程中產生廢氣的實驗室應配備符合要求的通風櫥,可能產生少量有害廢氣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中進行,產生大量有害、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收集、處理裝置,不能直接排放。
(2) 廢液
實驗過程中,嚴禁將有害、有毒廢液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廢液在倒進廢液桶前要檢測其相容性,按標簽指示分門別類倒入相應的廢液收集桶中,禁止將不相容的廢液混裝在同一廢液桶內,以防發生化學反應而爆炸。每次倒入廢液后須立即蓋緊桶蓋。特別是含重金屬的廢液,不論濃度高低,必須全部回收。
(3) 固體廢棄物
有害、有毒的固體廢棄物必須放入專門的收集桶中,嚴禁隨意掩埋、丟棄。盛放過危險物品的空器皿和危險物品的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后,方可改為它用或棄用。盛裝化學品的容器及玻璃制品都需按照固體廢棄物處理,嚴禁倒入樓宇內垃圾桶。
4、盛裝、研磨、攪拌劇毒物品的工具必須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亂扔亂放;
5、帶有放射性的廢棄物必須放入指定的具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封閉保存,由綜合處作為協調單位,聯合相關部門統一處理。
五、需要審批和備案的相關事項
(一)需要審批的事項
實驗室內下列事項需要提前向研究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實驗室內長期或者臨時需要使用酒精爐、酒精噴燈、火爐等明火時,須提前向綜合處提出申請。綜合處接到申請后,確認現場符合動用明火條件的,可批準使用。
3、實驗室改造和施工。任何實驗室改造和施工都需提前向綜合處申請。申請時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改造方案和圖紙。經批準后,發給《施工許可證》并收取施工方2000元押金。改造施工完成后,經綜合處驗收合格者,將退還全部押金。如施工方未及時清理施工垃圾者,綜合處有權代為清理,并收取相關費用。施工過程中,如對其它單位造成嚴重影響者,綜合處有權要求停止施工或要求按規定時間段施工。
4、維修或者拆改供電線路。維修或者拆改供電線路須提前向宏理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改造方案和圖紙,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5、拆改供水及排水設施。拆改供水及排水設施須提前向宏理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改造方案和圖紙,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6、采購和使用放射性物品。采購和使用放射性物品須提前向綜合處提出申請。綜合處會同院綜合管理處共同確認達到使用標準要求者,經批準方可采購和使用。
7、采購和使用劇毒品。劇毒品采購和使用須提前向宏理公司物資部門提出申請。由物資部門根據用戶要求統一購買和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購買和使用劇毒物品。由其它單位轉贈的劇毒品須到物資部門備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剩余的劇毒品交由物資部門統一保存。
8、采購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和使用須提前向
宏理公司物資部門提出申請。由物資部門根據用戶要求統一購買和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購買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由其它單位轉贈的危險化學品須到物資部門備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需要備案的事項
下列事項需要提前報綜合處備案:
1、設備需要24小時運行。
2、設備需要在節假日運行。
3、人員需要通宵在實驗室工作。
六、涉及下列實驗內容的必須熟悉相關防護知識
(一)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準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為準。
實驗過程中涉及到危險化學品使用的應遵循以下規定:
1、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要有完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設施不達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危險化學品。
2、物理所對危險化學品的購買、使用、儲存實行統一管理,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使用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購買和使用危險化學品。
3、購買危險化學品必須由使用人提出申請,說明用途,并由課題組長簽字,報安委會辦公室審批,由物資部門統一購買。
4、不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由物資部門統一保管,實驗室嚴禁存放。
5、危險化學藥品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危險化學藥品的發放、使用、回收要有詳細的記錄。
6、使用人要認真了解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物理、化學屬性。了解其對人體及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并定期組織學習和演練。
(二)高壓氣瓶及高壓容器使用安全
1、不要敲擊、碰撞高壓氣瓶;氣瓶應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滑倒。
2、開啟高壓氣瓶時,操作者須站在氣瓶出氣口的側面,氣瓶應直立,然后緩緩旋開瓶閥。氣體必須經減壓閥減壓,不得直接放氣。開關高壓氣瓶瓶閥時,要用手或專門扳手,不得隨便使用鑿子、鉗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損壞瓶閥。
3、氧氣瓶及其專用工具嚴禁與油類接觸,氧氣瓶附近也不得有油類存在,操作者必須將手洗干凈,嚴禁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萬一氧氣沖出后發生燃燒甚至爆炸。
4、氧氣瓶、可燃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不小于10米;有困難時,應有可靠的隔熱防護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5、高壓氣瓶應避免曝曬及強烈振動,遠離火源。運輸及存放過程中要戴安全氣帽。更換高壓氣瓶時,要使用推車,不得在地板上滾動。
6、使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的氣瓶工作地點,應保證良好的通風換氣,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
7、氣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要剩余殘壓。余壓一般應為2kg?cm-2左右,至少不得低于0.5kg?cm-2。
8、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1次;充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1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應提前進行檢驗。盛裝劇毒或高毒介質的氣瓶,在定期技術檢驗同時,還應進行氣密性試驗。
(三)低溫液體的使用安全
1、低溫液體如濺到皮膚上會引起類似燒傷一樣的凍傷,因此在灌充和取出低溫液體時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和防護面罩。
2、不能用其它塞子代替專用罐蓋,更不能使用密封的塞子,以免低溫液體持續蒸發形成的氣體壓力增高而導致容器的損壞;嚴禁在容器蓋上放置物體和密封頸口;嚴禁用硬物清除頸管內的凍霜,以免損傷頸管。
3、長期存放低溫液體的房間應開窗通風、換氣。
4、存放低溫液體的容器不允許盛裝其他液體,使用前要檢查容器內部是否清潔干燥,充裝低溫液體前要用少量低溫液體預冷。存放低溫液體的容器嚴禁沖擊和碰撞。
(四)射線使用安全
大劑量射線輻照生物體時由于電離作用,有可能造成生物的細胞、組織、器官的損傷,引起病理反應。射線輻照還包括吸入(例如放射性塵埃)或進入(例如受放射性污染的水、食物或其他物質)人體內的放射性物質的照射。使用射線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規定采取一些適當措施,把射線工作人員以及周圍其他工作人員所受的射線劑量降低到最高允許劑量(也叫安全劑量)以下。物理所所使用的與射線相關的設備均具有良好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于人體是安全的。為了盡可能減少可能存在的危害,實際使用過程中應遵守以下防護措施:
1、縮短受照時間。
2、增大與輻射源的距離。
3、設置防護屏蔽。
4、控制輻射量。
5、做好射線檢測,在實驗過程中須佩戴射線檢測卡。
(五)激光使用安全
1、接觸激光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激光安全使用培訓。
2、接觸激光的室內人員應戴合格的專業防護眼鏡。切忌一鏡多用。接觸激光的工作人員不能直接注視功率(或能量密度)超過容許閾值的主光束。
3、使用激光前應盡量取下手表、戒指等,以防激光發生反射造成傷害。
4、激光束不應和人眼在同一水平,并盡可能限制在實驗臺范圍以內;激光器應盡可能地封閉起來。激光束除接近目標處外不應外漏;激光束要遠離可燃物。
5、激光實驗室的墻壁不可涂黑,最好采用淺色而漫射的涂料,以減少鏡式反射。室內應盡可能提高光亮度,以縮小瞳孔。
6、應設置障礙,使無關人員不能走近激光器。大功率激光器工作時應有安全警示標示。激光器應盡可能遠距離操縱,特大功率激光器的工作人員應在隔壁房間操縱(維修及研制人員除外)。
7、在激光實驗室門口應設置注意激光標志。
8、激光器使用完畢后即終止光路。激光工作期間必須有人員值守。開啟激光器時嚴格遵守水、電、氣的操作規程。
(六)劇毒物品使用安全
劇毒物品的分級、分類及品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八部局公布的《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年版)劃分。實驗過程中涉及劇毒物品的實驗室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購買劇毒物品,須由課題組向物資部門提出巾請,并填寫申請單,申請單必須有課題組負責人的簽字方可生效,由物資部門依據有效申請單統一購買。
2、因特殊原因,由其它渠道購買的劇毒物品,使用人須持所購劇毒物品到物資部門審核、登記之后,到科技處進行驗收,辦理報銷手續,驗收時須附購買劇毒物品清單。
3、屬其它單位贈送的必須到物資部門備案,否則,受贈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使用劇毒物品,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者要佩帶防護用具,在通風櫥內作業;盛裝、研磨、攪拌劇毒物品的工具必須固定,不得挪作它用或亂放,以防中毒事件發生。每次使用劇毒物品的時間、用量及剩余量,都要做詳細記錄。對不用的劇毒物品及溶液要退回物資部門統一處理,嚴禁將劇毒物品及溶液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自行處理。嚴禁出售、贈送或轉讓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五雙制度。
5、各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要指定專人(要求是正式職工)管理劇毒物品,必須設加鎖的專柜分類存放劇毒物品,不準與其他物品混放。所物資部門設專門儲存倉庫存放實驗室暫不使用的劇毒物品。
6、使用劇毒物品的課題組負責人及所安全管理人員要定期清點,檢查使用及存放情況,使用、管理、購買劇毒物品的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并在安全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7、發現劇毒物品丟失、被竊,必須報告所綜合處。
(七)放射性物品和設施使用安全
在實驗過程中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與放射裝置的實驗室,應遵照以下規定:
1、新建、擴建、改建放射性場所的單位,應事先通知院綜合管理處,同時保證貫徹國家放射工作場所和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原則。使用和存放放射性同位素的工作場所和貯存條件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放射防護衛生標準。
2、啟用放射性場所和貯存條件前必須向院(所)安全保衛部門提出使用申報,由安全保衛部門進行實地查核并做出書面意見。
3、從事放射性工作的部門必須結合其具體的工作情況制定出完整的包括領取、操作、存儲、復查、監督、安全教育等內容在內的規章制度,并連同設備(或項目)負責人名單一起上報院(所)安保部門,接受院(所)安保部門的監督。
4、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及防護知識和健康條件。
5、從事放射性工作的部門須嚴格執行國家對放射性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管理的規定。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工作前應獲得《放射工作人員證》,并接受放射防護知識培訓和法規教育,持證上崗。
6、在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內,嚴禁飲水、進食、吸煙及存放食品。操作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具。
7、進行液體放射性同位素操作(開瓶分裝、煮沸烘干等)或操作中會產生放射性氣體或粉末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甲級工作場所還應安裝過濾裝置。
8、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生產、儲存場所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其入口處必須設置放射性標志。
9、在實驗室以外從事放射性工作時,必須報經所綜合處批準,在操作地區必須劃出防護區域,必要時應設專人負責警戒。
10、進口設備中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在購進時應有完整的安全防護技術資料,與許可文件一起報院綜合管理處備案。
(八)機加工設備使用安全
1、嚴禁獨自操作機加工設備。
2、操作時要穿工作服,戴口罩。不戴手套,不穿過于寬松的衣服,操作前長頭發必須要扎起來。不穿淜腳趾的鞋。
3、工作前,空轉試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工作。
4、機床運轉時,嚴禁用手檢查工件表面光潔度和測量工件尺寸。嚴謹用手纏繞砂布去打磨轉動零件。檢查半成品時要等設備完全停止轉動。
5、裝卡零部件時,板手要符合要求,不得加套管以增大力矩去擰緊螺母。更換齒輪、裝卸夾具必須切斷電源,停穩后才能進行。
6、下班時,要將各種走刀手柄放在空檔設置,關閉電源,并擦試機床。
七、實驗樓出入管理規定
1、物理所的所有實驗樓宇均設有門禁。進入實驗樓請申請并使用門禁卡。
2、為安全起見,物理所采取一人一卡制,請不要為所外人員或者所內不認識的人員開門。禁止無卡人員尾隨進入實驗樓。
3、所外人員、所內無卡人員進入實驗樓必須向值班門衛說明情況并登記。
4、所外人員進入實驗樓內須由所內人員接待。所內接待人員對所接待人員在本實驗樓內的一切活動負責。
5、短期合作研究人員請使用各單位的客座門禁卡。單位負責人對使用客座門禁卡的人員負責。
6、儀器設備攜帶出實驗樓者,必須向值班門衛出示出門條。值班門衛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7、如遇周末、假期等休息日又急需立即帶出實驗樓進行檢修的小型儀器設備須提供有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證明材料。相關人員必須在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補齊相關手續。攜帶出樓的人員必須向值班門衛出示本人身份證明。
8、實驗樓值班門衛負有詢問和檢查出入人員及其所攜帶物品的責任,任何人員都必須配合。
9、請在實驗樓門口接收快遞、機票等。研究所禁止上述投遞人員上樓。必須進入實驗室進行設備維修的人員,其出入須由所內人員陪同。如上述人員在實驗樓內發生推銷、私自進入其它房間等行為,接待人員負全部責任。
10、嚴禁在實驗室留宿。
第二部分 實驗室安全規程
一、實驗(辦公)室安全基本規程
1、熟悉所在樓宇安全設施的位置以及使用方;法熟悉緊急安全通道的位置。
2、嚴格遵守安全用水、用電規定。定期檢查實驗(辦公)室內的水電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3、在實驗(辦公)室內嚴禁私自動用明火;嚴禁私自隨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4、發現初起火災事故時,可就近選取合適的滅火器進行撲救。火勢無法控制時,應啟動最近的紅色火警警報器、關閉防火門并及時撤離,及時向值班室報警。聽到火警警報響起時,應由最近的安全出口快速走(不要跑)出建筑物。
5、實驗室改造需要提交改造方案,報綜合處審批、備案。嚴禁破壞建筑物承重墻;嚴禁私自維修和拆改供電線路;嚴禁私自拆改供水及排水設施;合理設計改造方案,統籌安排施工時間,盡量減少對公共區域和其他實驗室的影響。及時處理施工廢棄物。
6、實驗(辦公)室有安全提示或者警示標識。
7、嚴禁在實驗室留宿。下班及離開實驗室前,認真檢查門窗、水電。妥善保管個人貴重用品。
二、物理實驗室使用規程
物理實驗室指只進行一般電學設備的操作,整個實驗過程中不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者放射性物品的實驗室。如果實驗過程中包含上述物品的使用,要查閱本手冊專門規定。物理實驗室除應遵守實驗室安全基本規程外,還須遵守下列規程:
1、進入實驗室前要認真學習實驗室安全使用規定,認真學習掌握設備操作規程,了解常見事故預防及處理方法。
2、進入實驗室要穿實驗服,佩戴必要的防護(如防靜電、塵防、防潮)用品。
3、所有的實驗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及過載保護置裝。嚴禁超負載使用設備,加裝設備時要經電工批準。臨時使用大功率電器要有人員值班。
4、實驗室循環水和自來水屬于不同的循環系統,嚴禁混用。使用循環水的實驗室要加強日常檢查,定期更換管線,防止因管線老化以及沉淀物堵塞等原因產生漏水現象。要有實驗室涌水預防和處理預案。
5、設備密集或者有加熱設備的實驗室要有通風設施,嚴禁在高溫環境下運行設備。
6、實驗室內應保持整潔有序。連接線、電子元件、配件、工具等分類存放。
三、化學實驗室使用規程
化學實驗室是指使用常規或有毒、有腐蝕性化學品的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除應遵守實驗室安全基本規程外,還須遵守下列規程:
1、化學實驗室必須配備風速及氣體流量合格的通風櫥。通風櫥內嚴禁用來儲存物品。櫥內要保持最少量的設備和化學品,特別是易燃化學品。通風櫥要定期檢修。
2、開始實驗前閱讀和思考每一項實驗任務。了解所使用的化學品的性質、危害以及常規的保護措施。檢查實驗室安全保護措施是否完備;熟悉實驗室所有安全設施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并上報,不存僥幸心里。
3、進入實驗室要穿實驗服,戴防護手套和眼鏡,穿好鞋(不穿拖鞋)并把松散的頭發系在后背。進行有毒或有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操作時,要在通風櫥里進行。通風櫥的空氣流量應不低于設計值的下限。
4、嚴禁用嘴接觸實驗品。食物或飲料嚴禁帶入實驗室。
5、嗅物質氣味時扇動一些物質的蒸氣到鼻孔,嚴禁把鼻子靠近容器的敞口。
6、嚴禁直視試管、燒瓶等容器的開口端,要從側面觀察容器中的物質。
7、一旦藥品濺灑到皮膚或衣物上,首先用大量的水沖洗濺灑部位,然后根據皮膚灼傷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處理和治療。
8、化學品存儲要有明顯的標記,要專柜、分類、分散存放。要有防火、防滲涓措施。
9、有毒化學品用后要及時送回所毒品庫集中存,放嚴禁實驗室長期存放。
四、生物實驗室使用規程
生物實驗室是指實驗活動涉及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質的實驗室。生物實驗室除應遵守實驗室安全基本規程外,還須遵守下列規程:
1、生物實驗室分類標準以及相應的防護措施須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
2、進入實驗室要穿實驗服,戴防護手套,把松散的頭發系在后背;在實驗室里不使用化妝品和處理隱形眼鏡;不佩戴戒指、耳環、項鏈、手表等物品。
3、不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或折斷。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或使用替代品。
4、實驗結束后要徹底洗手。
第三部分 實驗室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安全培訓
(一)普及性安全培訓
所內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工作人員都應該進行普及性的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實驗室防火、水、電安全使用等一般規程與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實驗室安全設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實驗室安全須知和安全標示等。具體培訓由人事處、研究生部和各單位組織,綜合處配合。
(二)專業性安全培訓
所有擬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研究的人員包括臨時工作人員,都應該進行專業性的安全培訓。培訓內容除包括上述普及性的安全培訓內容外,還應根據所(可能)從事的具體實驗類型進行相關的安全操作培訓和安全防護培訓。具體培訓由實驗室和課題組組織。所安委會辦公室提供各種通用安全器材使用方法說明、安全操作及安全防護演示圖片或錄像,有需要的單位可以到物理所網站上瀏覽、下載。
(三)重點科目安全培訓
所有擬進入實驗室進行涉及易燃、易爆、劇毒或放射性危險品使用的人員必須進行重點科目的安全培訓。培訓內容除包括上述普及性和專業性的安全培訓內容外,還應根據所(可能)涉及的具體危險品類型進行相關的安全培訓,并須通過考核。具體培訓和考核由需要培訓的單位提出申請,綜合處組織實施。
(四)安全員培訓
每年組織一次安全員培訓和考核。結合上一年度的安全工作情況有針對性的加強培訓,同時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計劃。
二、實驗室安全檢查
實驗室安全日常檢查以房間安全責任人為主。各房間安全責任人要經常巡視所負責的實驗室或辦公室,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發現、整改安全隱患;單位安全員負責督促房間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
(一)定期安全檢查
1、各單位安全員每月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2、各室安全員每季度要組織本室安全員對整個實驗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
3、所安委會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重點實驗室安全抽查。
4、所安委會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全所范圍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二)臨時安全檢查
1、所安委會辦公室不定期巡查各單位安全工作。
2、重大節假日前,安委會辦公室組織臨時的安全檢查。
3、根據上級統一安排,安委會辦公室組織臨時專項檢查。
(三)重點房間的安全檢查
房間內涉及放射性、易燃、易爆、腐蝕性、劇毒類、高溫類物品和設施的,房間安全責任人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安全檢查:
1、督促進入該房間人員在實驗前后認真檢查并做好記錄。
2、監督進入該房間從事實驗的人員實驗期間堅守崗位。
3、每天下班前認真檢查房間。
4、休息曰和節假日前,檢查本實驗室并確保房間內設施安全關閉和保存。
三、實驗室安全設施配備、定期檢查與更新
1、安委會辦公室依據不同情況為各樓宇的公共區域配備消防栓、消防帶、各類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緊急噴淋、洗目器、急救藥箱等急救器材以及警示牌、應急燈、門禁、緊急開關等其它安全設施。
2、安委會辦公室依實際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各種安全設施。
3、所內各單位根據實驗室類型和實際需要自行配備房間內部的安全設施(如警示牌、急救藥箱、小型滅火器、洗目器、緊急噴淋、通風櫥等)。
4、安委會辦公室有權要求實驗室配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如果相關實驗室不及時按要求配備、維護、更新安全設施,安委會辦公室有權強制管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實驗室或課題組賬號直接扣除。
5、必要時,所安委會辦公室有權不經許可直接進入實驗室;緊急時,所安委會辦公室有權征用實驗室內各種工具、設備、設施等。
6、所有的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以保持其良好的狀態。
四、實驗室安全考核與獎懲
實驗室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根據考評結果對安全員、單位負責人以及各單位進行獎懲。具體考核和獎懲辦法如下:
(一)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
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考核內容如下,采用量化積分制。
1、安全學習與培訓的組織、參加與記錄;(每次3分)
2、安全設施的配備、維護更新與記錄;(每次3分)
3、定期安全檢查的實施與記錄;(每次3分)
4、安全隱患的整改與記錄;(每次3分)
5、重大安全活動的積極參與;(每次10分)
6、安全事故的上報與記錄;(每次3分)
7、按要求處理廢棄物;(每違反一次扣2分)
8、不私自占用公共區域;(每違反一次扣2分)
9、認真執行所安全部門的整改要求。(每違反一次扣5分)
(二)對于以下幾種情況研究所將給予通報表揚和500-5000元獎勵:
1、實驗室安全考核積分前五名的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
2、對于及時發現并上報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
3、對于及時整改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
4、對于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表現突出,為單位挽回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三)對于以下幾種情況研究所將給予通報批評:
1、不認真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2、對于安全隱患不積極整改的單位和個人。
3、發生違規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響但未造成人員傷亡,未影響其他單位科研活動且造成經濟損失小于五萬元者。
(四)凡滿足以下情況之一者,將對當事人和第一安全責任人警告或解除聘任合同:
1、發生違規事故,經濟損失大于五萬元者。
2、發生違規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影響研究所聲譽者。
3、發生違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者。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要求進行整改者。
5、事故發生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包庇掩蓋事實真相者。
(五)發生違規安全事故,對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發生事故的單位要進行賠償。
(六)發生違規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個人須承擔500-5000元事故處理費用。
(七)超出本辦法規定范圍的重大獎懲事件,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另行確定。
編輯:Quant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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